江苏省外管在常州开展保税监区域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人民币结算业务调研

信息提供: 吴娇 日期:2009-7-6 16:00:00

     200965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经常项目处陈锋处长、刘钢科长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常州市中心支局陆宇生副局长一行,在常州出口加工区召集中行、交行、建行、高博能源、雅柯斯发电机、巴奥米特等银企代表进行座谈,就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人民币结算业务进行调研。调研中,该省、市外管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同志,详细了解了目前常州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运行现况及银企之间就目前区内企业贸易结汇等方面的实际需求,针对银企代表就现行外汇管理、贸易结汇等实务运作对于银企的现实影响及成本核算作了政策解释与业务指导,就《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与境内外企业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征询了银企代表的意见,并实地查勘了园区企业生产现场。《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与境内外企业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是省外管部门为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方便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的货物贸易结算,帮助企业度难关、保增长、促发展,而允许省内依法设立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中心以及综合保税区等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中,境内区外企业对保税监管区域企业出口货物项下可以开展人民币计价结算业务。该政策的出台,将帮助企业增加货物贸易结算新途径,有效规避汇率浮动风险,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力,并使出口加工区等保税监管区域进一步放大政策优势,做强外向型经济发展平台。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
设计维护:深圳市旭感和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故障电话:83590754
粤ICP备06066249